• <acronym id="1i6jz"><strong id="1i6jz"></strong></acronym>
    <output id="1i6jz"><nav id="1i6jz"><small id="1i6jz"></small></nav></output><pre id="1i6jz"></pre>
  • <table id="1i6jz"></table><acronym id="1i6jz"><label id="1i6jz"></label></acronym>
    微信公眾號手機站

    其他專欄

    最新新聞
    圖片新聞
    政策法規

    您當前的位置:首頁>>其他專欄>>政策法規

    以案釋法—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

    來源:管理員     所屬分類:政策法規     閱讀次數:5873     發布時間:2022-12-09

    1.jpg


    【案例介紹】


        張山是元頭市黑社會組織頭目,人稱“虎哥”。在其表哥元頭市市委書記劉松的庇護下,張山依靠壟斷經營和收取保護費,聚斂了巨額財富。2012年5月,作風硬派的陳遠調任元頭市公安局局長,負責查辦當地發生的多起重大暴力犯罪案件。張山作為犯罪嫌疑人之一,被陳遠下令逮捕。張山氣焰囂張,聲稱:“過不了明天,你就要親自送我出去?!钡诙焐衔?,陳遠接到劉松的電話。劉松在電話中嚴厲批評陳遠,要求立刻放人。陳遠嚴詞拒絕: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?!?012年10月,張山因故意殺人、非法經營等多項罪名被當地人民法院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聽到這個消息,元頭市市民奔走相告。


    【案例分析】


        我國《憲法》規定,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方略,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。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、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、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。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,必須予以追究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。本則故事中,陳遠依法查辦黑社會組織頭目張山,維護了憲法和法律的尊嚴,體現了依法治國的要求。


    久久大香香蕉国产拍国